广东深圳“禁摩限电”挥硬拳,快递等行业也不得使用电动三轮车运送物品。无独有偶,今年3月初,因为同样一纸禁令,河南郑州街头竟惊现快递小哥推板车送货。 如何将摩托车、电动三轮车与汽车一样纳入到城市交通管理的正轨中,从来都是个难题。电动三轮车“横行霸道”不是一天两天,也绝不是个案。城市街头,快递之“快”,让行人心有余悸;闯红灯、挤占机动车道,也常常降低了道路流速。站在交管部门的立场,规范城市交通秩序本是天职,“禁摩限电”并非针对某个行业,从这个角度而言,政策初衷可以理解,似也无可厚非。
然而,对于城市管理与公共决策而言,“见了树木,更要见森林”,政策的“善意”需要协调不同群体的利益,也需要对接整个社会的需求。当物流业成为城市的信使,当快递员成为庞大群体,当电三轮勾连起买家卖家,“一刀切”是不是科学,答案就不那么明晰了。 拿2015年来说,深圳快递业务量已达约14亿件,差不多平均每天有383.9万件,试想,在没有合适的替代方案前,就让快递的电三轮“下岗”,这每天近400万件快递如何正常投送?好莱坞电影中,我们看到不少美国快递公司开着汽车投递包裹,但对于我国而言,快递机动车与非机动车“混合交通”,其实契合我国城市内部路网格局,也大幅提高了投送效率,降低了快递企业成本。正因此,去年年底推出的《快递条例》(征求意见稿),在第三十条分别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快递运送作出规定,体现“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、便利快递服务车辆”的立法精神。近日,广州也拟对电动车等非机动车、摩托车实施“五禁”,但对邮政、快递行业网开一面。“留有余地”的背后,是政策的差异化思维,是一切从实际出发。
不过,这绝不是说快递的电三轮有着天然的合法性。快递要想一路畅通,同样需要尊重其他人的路权。从这个角度看,各个城市“禁摩限电”,未尝不是快递规范自己“道路行为”的契机。有的城市制定了配送电三轮的管理措施,保障文明驾驶、便利通行;还有的城市试点上牌管理,人、车、企一一对应精准管控。类似措施,既保障了快递车辆的便捷通行,也保障了城市交通的顺畅,更保障了快递员的安全。兼顾各方利益,以疏代堵、以规范代禁止、以服务代管理,才能让快递电三轮更好地融入城市交通。 |